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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5年保修≠5年免费维护保养

市场监督管理局:5年保修≠5年免费维护保养

关于《苏州市电梯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相关说明

各电梯制造、维保、使用单位,各建设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苏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快提升全市电梯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对《苏州市电梯安全条例》中部分条款的实施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一、推行电梯责任保险。为响应《苏州市电梯安全条例》中推行电梯责任保险的要求,提高电梯事故赔偿能力,化解社会矛盾,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苏州银保监分局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电梯责任保险,采用政府招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推进落实。初步计划22年在全市推广6万台电梯责任保险,23年推广12万台电梯责任保险,24年推广18万台电梯责任保险,并打算对购买电梯责任保险的相关单位给予不高于一半的财政补贴,以便更好的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全市电梯责任保险计划补贴至2026年。

二、电梯选型配置的具体规定。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住建局共同拟定了《苏州市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乘客电梯选型配置规范》,目前已经征求意见完毕,即将颁布。该规定主要针对建筑规划、设计阶段电梯选型配置提出明确要求,为建筑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单位和电梯制造、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指导。

三、新装电梯5年质保的规定。新装电梯5年质保是指自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的质保期内,电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由于制造质量问题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电梯制造单位或者销售单位应无偿提供修理或更换服务。具体保修范围参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等相关国家法规、标准确定。同时需要强调5年保修并不等同于5年免费维护保养,日常的维护保养费用由电梯维保单位和电梯使用单位自行协商确定。

四、新装乘客电梯配置远程监测装置。《条例》要求新建乘客电梯应当配备远程监测装置。2022年1月1日前签订购买合同的乘客电梯是否安装远程监测装置,按合同执行。2022年1月1日后签订购买合同的乘客电梯,应当配备远程监测装置。电梯远程监测系统安全评价方案及相关数据规范另行通知。

本实施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如遇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处

                       2022年2月21日

PS:电梯制造厂家的成本由此要增加很多了。

原文链接:https://www.w1ym.com/994/,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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