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以下简称90号公告)明确,自2019年9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同时,90号公告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以下简称78号文件)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以下简称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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