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安永期法规速递内容主要包括: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90号)
内容提要
2019年10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等增值税政策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90号(以下简称90号公告)。
90号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 自2019年9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
► 自2019年9月1日起,将财税[2015]78号文(以下简称78号文,即《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所列的3.12废玻璃项目退税比例调整为70%。
► 财税[2015]73号文(以下简称73号文,即《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第一项和78号文第二条第二项中,《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修改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 73号文第二条第二项和78号文第二条第三项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是指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标注特性为GHW/GHF的产品,但纳税人生产销售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满足GHW/GHF例外条款规定的技术和条件的除外。
建议相关纳税人参阅90号公告、78号文和73号文以了解更多详情。如有疑问,建议向专业人士寻求咨询。
2018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内容提要
2019年9月12日,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2018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概况、投资特点、中国对主要经济体的投资、对外直接投资者构成、地区和行业分布、综合统计数据等六个部分,介绍了201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情况。
《公报》主要呈现了201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以下五大特点:
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稳居全球前三,占比皆创新高
201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1430.4亿美元,略低于日本(1431.6亿美元),成为第二大对外投资国。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1.98万亿美元,仅次于美国和荷兰,排第3位。2018年流量占全球比重为14.1%,较上年提升3个百分点;存量占6.4%,较上年提升0.5个百分点,皆创历史新高。
投资覆盖全球188个国家和地区,投资存量相对集中
截至2018年底,中国超2.7万家境内投资者在全球188个国家(地区)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4.3万家,全球80%以上国家(地区)都有中国的投资,其中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设立境外企业超过1万家。投资存量相对集中,前20位的国家(地区)占总额的91.7%。
投资行业分布广泛
201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涵盖国民经济的18个行业大类,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金融、制造、批发零售等4行业投资占比超七成,流向信息传输、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电力生产、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投资快速增长。
地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及非公经济控股主体对外投资提升
2018年,地方企业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达982.6亿美元,同比增长14%。非公经济控股境内主体对外投资755.7亿美元,同比增长11.2%。
对外投资双赢效果显著
2018年境外企业向投资所在国缴纳的各种税金总额达594亿美元,雇用外方员工187.7万人,占境外企业员工总数的一半以上,较上年末增加16.7万人。
本期内容亦包括以下商务相关法规:
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关于《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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