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分类
  • 所有分类
  • 实时新闻

倡导绿色、节约、环保理念,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

第一条

关注生态环境

关注环境质量、自然生态和能源资源状况,了解政府和企业发布的生态环境信息,学习生态环境科学、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健康风险防范等方面知识,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提升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

第二条

节约能源资源

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多走楼梯少乘电梯,人走关灯,一水多用,节约用纸,按需点餐不浪费。

第三条

践行绿色消费

优先选择绿色产品,尽量购买耐用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不跟风购买更新换代快的电子产品,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等,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

第四条

选择低碳出行

优先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

第五条

分类投放垃圾

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按标志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不乱扔、乱放。

第六条

减少污染产生

不焚烧垃圾、秸秆,少烧散煤,少燃放烟花爆竹,抵制露天烧烤,减少油烟排放,少用化学洗涤剂,少用化肥农药,避免噪声扰民。

第七条

呵护自然生态

爱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积极参与义务植树,保护野生动植物,不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不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不购买、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

第八条

参加环保实践

积极传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参加各类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主动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建议。

第九条

参与监督举报

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劝阻、制止或通过12369平台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的行为。

第十条

共建美丽中国

坚持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与工作方式,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来源: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责任编辑:李娜 何世一

本文为地方平台发布的内容。

【来源: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举报/反馈

原文链接:https://www.w1ym.com/88011/,转载请注明出处~~~
0

评论0

请先

站点公告

【温馨提示】 本站不建议您对本站支付任何费用或开通任何会员本站99%资源为免费资源只提供共享不提供技术支持,本站资源主要以学习开发为主,本站是为个人资源记录学习研究等情况而建立,如特殊原因下载,需在24小时删除相关资源。本站资源均来自互联网收集或网友分享,若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谢谢。立即查看
显示验证码
没有账号?注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