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三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
近日,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腾源)收到所属2021年度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1,357,618.17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鸿腾源将上述收到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2021年度当期损益,将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69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375,235,863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4%,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来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0916-2号),公司控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358,060,570股无限售流通股新增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
据向控股股东了解,本次轮候冻结原因如下:因债务纠纷,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358,060,570股无限售流通股。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民事裁定书,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协助执行上述轮候冻结。截至目前,正源地产正与上述冻结申请人进行有效沟通。
二、 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注:该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为正源地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其中正源地产持有公司股份为375,235,8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累计被冻结或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均为正源地产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
除本次轮候冻结外,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被轮候冻结的其他情况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2020-052、2020-067、2021-021、2021-040、2021-042)。
三、 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冻结事项所涉案件外,公司目前未知控股股东其他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经在上证债券信息网查询,正源地产代码为16正源01、16正源02、16正源03的债券主体评级及债券评级均为C级。
2、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轮候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配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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