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根据市委编委《关于成立东莞市住房事务中心的通知》(东机编〔2021〕38号)文件精神,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原下属事业单位东莞市不动产交易所划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并更名为东莞市住房事务中心,原市不动产交易所负责办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及楼盘表建立、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工作随职能已划转至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为明晰具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楼盘表建立等相关工作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办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不再协助办理该业务。实体窗口办理的非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初审工作继续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协助办理,2023年1月1日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不再协助办理该业务。
二、由于新的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网签系统目前仍在建设中,2022年7月1日前,由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按原方式协助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2022年7月1日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不再协助办理该业务。
三、由于新网签系统暂未开发车位购买查询功能,2022年9月1日前,对有意向购买车位的申请人,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按原规则和流程协助进行资格审核,出具车位购买查询证明,并在办理预告登记业务时审核把关。2022年9月1日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不再协助办理该项业务。
四、在镇街层级部门理顺职能交接、新网签系统完成相关查询功能开发之前的交接过渡期,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查询、商品住房限购查询工作继续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协助办理。2023年1月1日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不再协助办理该业务。
特此公告。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3日
来源: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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