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线上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天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天津法院第四批环境资源典型案例,通报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天津大学)生态修复分基地暨天津法院生态修复和示范教育1号基地(生态城基地)建设情况。
白皮书显示,2021年,天津法院共新收环境资源案件4172件,同比增长22.27%,其中新收刑事案件99件,民事案件3814件,行政案件259件,共审结4171件(含旧存)。此外,天津法院受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数量也由2020年的5件增至37件。
据介绍,天津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水平。2021年天津高院在民一庭基础上挂牌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目前已经实现了海洋环境案件由海事法院集中管辖,全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与此同时,天津法院还积极拓展环境资源审判区域合作机制,探索创新生态环境修复履行执行方式,不断完善司法和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致力构建多方参与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格局,促进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吴玉萍)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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