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景德镇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邵文艳报道:6月2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景德镇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奕华向社会各界通报了景德镇市两级法院近三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浮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凡生参加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邵文艳摄)
据介绍,近年来,景德镇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景德镇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切实守护碧水蓝天净土,为景德镇市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三年来,景德镇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21件,审结307件,结案率95.64%。2021年1月4日,浮梁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浮梁县人民检察院诉浙江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成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惩罚性赔偿条款的全国首案。
下一步,景德镇市两级法院将持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和机制建设,培育和挖潜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不断加大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为建成景德镇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打造更高标准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贡献景德镇生态环境司法力量。
发布会还公布了景德镇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并就大家关心的落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的具体举措、做优做强案件审理方面的经验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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