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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六五环境日丨邀您一起来践行“公民十条”(六)

原标题:2022六五环境日丨邀您一起来践行公民十条(六)

编者按:在2022年六五环境日期间,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特别邀请10位社会各界优秀代表录制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小视频,让我们一起来倡导绿色、节约、环保理念,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西宁市文博路社区党委书记:李华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

(试行)

第一条

关注生态环境

关注环境质量、自然生态和能源资源状况,了解政府和企业发布的生态环境信息,学习生态环境科学、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健康风险防范等方面知识,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提升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

第二条

节约能源资源

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多走楼梯少乘电梯,人走关灯,一水多用,节约用纸,按需点餐不浪费。

第三条

践行绿色消费

优先选择绿色产品,尽量购买耐用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不跟风购买更新换代快的电子产品,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等,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

第四条

选择低碳出行

优先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

第五条

分类投放垃圾

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按标志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不乱扔、乱放。

第六条

减少污染产生

不焚烧垃圾、秸秆,少烧散煤,少燃放烟花爆竹,抵制露天烧烤,减少油烟排放,少用化学洗涤剂,少用化肥农药,避免噪声扰民。

第七条

呵护自然生态

爱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积极参与义务植树,保护野生动植物,不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不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不购买、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

第八条

参加环保实践

积极传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参加各类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主动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建议。

第九条

参与监督举报

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劝阻、制止或通过12369平台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的行为。

第十条

共建美丽中国

坚持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与工作方式,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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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守护好碧水蓝天净土

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来源: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宣教中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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