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省审计厅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辽宁省审计厅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积极谋划贯彻落实举措,扎实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创新增效,以高质量审计工作服务辽宁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意见》的指导意义。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深刻领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完善是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审计制度的重大创新,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意见》的指导意义,切实增强改革举措在全省审计系统落实落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科学运用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吃透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被审计地区的资源禀赋特点和主体功能定位差异,精准规划审计范围和重点,领会指标体系的设置原理和使用方法,以依法查证的事实为基础,力求精准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
三是以研究型审计为抓手,高质量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将研究型审计理念贯穿2022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过程,践行“边研究、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的审计研究路径,对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情况、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等展开分析研究,统筹审计资源、优化审计方式、强化数据审计理念,用好审计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不断探索创新,提升审计工作质效。
四是抓好审计成果运用,充分发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监督作用。坚持从管根本和利长远的角度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落实,确保审计取得扎实成效。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提供审计结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提供重要参考,为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贡献审计力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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