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积极与信访、人社、住建、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作,进一步理顺完善衔接机制,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规范提升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
二是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特殊病患者等实行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对申请法律援助的进城务工人员简化审查程序,优先受理,设立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绿色通道”。
三是创新服务工作机制。引导选择对受援人最有利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根据受援人意愿,尽量采用调解方式结案,减轻受援人讼累,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
四是强化案件援助质量。认真细致评查案件的受理、指派、接待、会见、阅卷、证据收集、辩护意见、开庭笔录及承办情况,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促进案卷质量提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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