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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接续建设!上海发布规划资源实施措施

推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接续建设!上海发布规划资源实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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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复工复产、新开工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尽快形成实物性工作量,上海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今日透露,《关于抗疫情促发展加快推进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规划资源实施措施》已印发,全力保障市、区重大工程和公共卫生等民生保障、产业发展等重点项目扎实推进。

该实施措施分为七部分、共十五条,聚焦所涉及到的用地保障和土地供应、规划审批效能等方面。

加强规划引领和实施保障。围绕高质量发展和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以及疫情阶段复工复产、开工达产的要求,支持已经立项和储备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体单位先行启动专项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研究。推动项目所在区以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规划建设为抓手,加强对项目周边地区功能和环境品质的同步研究、协同规划、实施衔接,发挥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对地区综合发展、功能能级、空间景观、环境品质等的综合带动效应。

落实用地保障和土地供应。加大土地资源保障力度,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市级预下达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由各区政府统筹安排,并应优先用于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预下达用地计划无法满足用地需求的,可由区规划资源局向市规划资源局申请追加周转暂借指标。强化各区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用地指标的落实保障,必要时,市级采取“直供”方式,在农转用办理环节直接使用区减量化指标落实项目用地。疫情防控设施建设用地计划,由市级统筹保障。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各区如有阶段性短缺的,可由区政府申请跨区调剂,也可在承诺归还期限的前提下向市级申请周转暂借。

持续提升规划审批效能。聚焦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以及市、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落地,加快推进规划审批。需新编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层次)的,可免于规划任务书申报。需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按照“市区一体”管理机制,共同确定规划任务书,按节点高效推进规划编制审批。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审批、备案中加快推进无纸化报件。疫情期间,各区电子化报件存在困难的,可由市级层面协助解决。依托行政协助平台,在规划审批中加快推进市、区相关部门意见的线上征询。对目前仍需提交的会议纪要、反馈意见等书面要件,在疫情期间提交确有困难的,经电话沟通、视频会议等形式确认后,允许容缺后补。

对于近期有开工需求的交通市政等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可先行采用借地和共用土地等方式开展规划土地审批;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提高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综合效益,积极创新基础设施土地综合利用、复合利用等方式。以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审批改革为试点,在规划用途一致、用地方式一致、各权利人意见一致的情况下,探索通过划拨决定书明确共用部位和要求,形成“土地共用、一地多用”的创新路径和使用方式,明确全周期程序、环节和规定要求,规范试点、形成模板。

线上办理、容缺后补,积极创新疫情期间规划土地审批方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网上联审”方式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土地管理事项实施审批。线上申报材料因防疫管控无法加盖电子签章或者实物印章的,可以使用未签章材料先行线上、电子等报批;无法办理现场踏勘论证、现场核实等现场审查手续的,可利用遥感影像、无人机拍摄等科技手段替代人工现场审查,或者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先行审批;土地权属调查业务申请材料、需单独开展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经承诺后可容缺后补。后续应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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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接续建设!上海发布规划资源实施措施

作者:史博臻

编辑:杨柳

责任编辑:唐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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