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14:30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2年4月25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2年4月2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宗申工业园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黄培国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名,代表股份462,458,5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38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375,576,8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8007%;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人,代表股份86,881,6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87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8,863,9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7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8,863,9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741%。
8.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62,237,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弃权1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8,643,0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79%;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47%;弃权1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74%。
2.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62,237,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弃权1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8,643,0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79%;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47%;弃权1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74%。
3.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62,237,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弃权1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8,643,0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79%;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47%;弃权1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74%。
4.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62,237,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弃权1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8,643,0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79%;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47%;弃权1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74%。
5.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62,372,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8,777,5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53%;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差异情况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232,179,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8,777,5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53%;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30,192,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1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232,179,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8,777,5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53%;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30,192,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1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62,237,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弃权1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8,643,0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79%;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47%;弃权1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74%。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62,237,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弃权1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8,643,0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79%;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47%;弃权1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74%。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62,237,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弃权1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43,0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79%;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47%;弃权1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74%。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62,372,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8,777,5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53%;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62,280,4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5%;反对17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8,685,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07%;反对17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57,752,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23%;反对4,706,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4,157,6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9058%;反对4,706,2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09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60,265,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59%;反对2,192,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6,671,2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2634%;反对2,192,6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57,752,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23%;反对4,706,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4,157,6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9058%;反对4,706,2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09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57,741,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01%;反对4,706,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77%;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4,147,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7862%;反对4,706,2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0942%;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6%。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62,372,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8,777,5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53%;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232,179,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8,777,5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53%;反对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30,192,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1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卓识律师、郝秋惠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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