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5日讯(记者 李丹)中共中央宣传部25日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场,聚焦新时代立法工作成就与进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4月20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全国人大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68件,修改法律234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9件,作出立法解释9件,现行有效法律292件。与上一个10年相比,新制定的法律数量增加三分之一,修改的法律数量增加近2倍,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增加1.5倍。立法数量大幅增加。
2020年,作为新时代重大立法成就的民法典获得通过。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重要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的先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以民法典的颁布为标志,我国法律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增强。
许安标介绍,这10年,一些重点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相继出台,带动了该领域相关单行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比如,在文化建设领域制定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推动我国文化领域立法的发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了9部单行税法等。一批重要法律对标时代要求、实践需要,得到修改完善,提升了法律规范的及时性、针对性、可操作性。针对新兴领域风险点、空白区,及时出台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重要法律。
通过授权决定、改革决定保障改革先行先试依法有序进行,积累试点经验,形成制度成果,再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是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显著特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介绍,近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作出30件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涉及关系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这30件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确定的大部分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打包修改”法律的形式落实改革要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表示,近年来,全国人大修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法律,取得多项重要立法成果。另外,还修改了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地方组织法,完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职权和工作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的立法、监督、代表的各项工作。下一步,全国人大还将修改立法法、监督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人大的立法权、监督权和工作制度。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运用宪法、基本法和其他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力,对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全面准确实施基本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主任杨兆业介绍,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重要举措。2020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制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同时,决定将香港国安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明确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通过上述举措,建立健全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善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落实了“爱国者治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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