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ST西源 公告编号:临2022-054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申请并获预审通过,暂未正式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 涉案金额:合计约人民币36,862.6856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约240.00%。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实际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近日,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部资源”)通过网上申请,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目前已获网上预审通过,尚待公司履行相关手续后正式受理。
1、案件基本情况及诉讼请求
(1)仲裁机构:重庆仲裁委员会
(2)仲裁各方当事人情况:
申请人: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0日,为构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搭建相关产业布局,公司与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签订《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客车”)59%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32,634.729万元;并同时与开投集团、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重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各方合计持有的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租赁”)57.55%的股权(其中,受让开投集团持有的交通租赁比例为47.85%),转让价格为86,967.30万元,拟将交通租赁作为恒通客车等新能源汽车销售的配套融资租赁服务提供方,以融资租赁带动新能源汽车销售。此外,2014年,公司还购买了为恒通客车提供动力系统研发制造配套服务的重庆恒通电动客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电动”)66%股权。
截至2014年末,公司取得恒通客车66%股权、交通租赁57.55%股权及恒通电动66%股权,并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交通租赁《股权转让协议》条款,西部资源应有能力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交通租赁做大做强,并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前五个会计年度内,保证交通租赁每年实现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的可分配净利润。如未完成,西部资源应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交通租赁原股东(指届时依旧持有股权的原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取得与前述净利润对应的资金回报。
2016年12月,恒通客车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下发的《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2016]64号),因恒通客车在2013年至2015年生产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176辆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不一致,不符合申报条件,决定对其处以6,236.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另决定追回其2013年至2014年874辆新能源汽车已获得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788万元,该笔资金将在2015年度资金清算过程中予以扣减,2015年生产销售的不符合申报条件的302辆已申请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550万元不予补助,并取消其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2017年1月,恒通客车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下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书》(工信装罚[2017]014号),撤销恒通客车CKZ6116HNEV4和CKZ6116HNEVA4型混合动力城市客车产品《公告》,暂停其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责成其进行为期2个月整改,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重大资产购买、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临2016-156号《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以及2016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财政部和工信部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涉及的违法事项发生于股权转让交易全部完成前,违背了被申请人开投集团在恒通客车股权转让协议中作出的标的资产无重大瑕疵、无重大违规行为的承诺,因此本次行政处罚实际上是由其不当行为所导致。同时,本次行政处罚不仅对恒通客车自身经营和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给作为恒通客车股权受让方的本公司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和损失,具体为:1、因恒通客车需退回2013年-2015年期间的财政补助,直接影响恒通客车2014年股权转让定价依据,导致公司受让其59%股权的成本增加;2、恒通客车失去的财政补贴以及缴纳的罚金共计34,574.4万元,该项支出为恒通客车的负债,直接影响恒通客车的评估值,进而影响到委托人的股东权益,根据持股比例受影响的金额约为22,819.10万元;3、处罚事件致使恒通客车几乎停产并连续亏损,以2018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恒通客车总资产账面价值为54,689.87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81,845.39万元(其中包含罚金及补贴返还款共计26,431.0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7,155.52万元。根据持股比例公司所遭受的损失约为42,144.60万元;4、受恒通客车业绩惨淡的制约,致使本公司搭建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不能发挥协同效应,导致为恒通客车新能源汽车销售提供配套融资租赁服务的交通租赁无法完成每年不低于3.5亿元的业绩承诺,给本公司带来巨额的业绩补足债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笔业绩补足债务已高达85,841.12万元,且经开投集团申请仲裁后,致使公司被强制执行部分资产,金额已达近6,000万元;5、恒通客车受处罚事件导致本公司最终先后失去了其新能源产业链上的几家公司,如恒通客车、恒通电动以及交通租赁,造成本公司直接投资损失金额为92,596.09万元;6、被申请人开投集团在恒通客车原股权转让协议中作出的虚假承诺,对本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产生了严重影响,并最终导致公司基于搭建和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一系列投资行为的受益权无法实现,整体利益严重受损,损失金额高达20多亿元,并面临退市风险。
为此,公司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开投集团向申请人西部资源返还股权转让价款7,334.82万元;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根据持股比例承担的恒通客车的罚金及失去的财政补助,共计22,819.10万元;被申请人赔偿其依据(2020)年渝仲字第62号裁决书已强制执行的金额,共计5,985.9656万元;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律师费722.80万元;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
2、进展情况
公司通过网上申请,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目前已获网上预审通过,尚待公司履行相关手续后正式受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实际产生的影响;若仲裁申请最终未得到重庆仲裁委员会的支持,且未能与开投集团就其持有的公司债权协商达成妥善解决方案,公司仍将按照相关约定,继续计提逾期付款违约金,将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ST西源 公告编号:临2022-055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涉及仲裁暨债权人拟转让公司债权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2014年,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资源”)在收购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租赁”)57.55%的股权时,重康评报字(2014)第1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显示交通租赁股东全部权益在2013年11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151,115.99万元,即交通租赁57.55%的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86,967.25万元,四舍五入后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为86,967.3万元。同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前五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保证交通租赁每年实现不低于3.5亿元的可分配利润。如未完成,公司应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原股东(指届时依旧持有交通租赁股权的原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取得与前述净利润对应的资金回报,上述承诺期已于2019年12月31日届满,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约定,公司应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向原股东支付前述资金回报。
2020年1月8日,交通租赁原股东即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以西部资源为被申请人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西部资源支付利润补足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及违约金等共计7亿余元。2020年12月,重庆仲裁委员会裁决西部资源应支付利润补足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及违约金等共计74,124.47万元(其中,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
因债务纠纷,债权人申请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都区法院”)强制执行,新都区法院裁定拍卖、变卖公司持有的交通租赁57.5%的股权,神州资评(2020)第039号评估报告显示该部分股权的评估价值为70,670.85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
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页面发布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 K1244 于 2021年7年27日10:00:00 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7.5%的股权’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39,575.676万元,远低于其账面价值,此次股权非正常处置使公司形成大额投资损失,对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并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
2021年8月,公司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公司持有的交通租赁57.5%股权已被司法划转至开投集团。2021年9月,公司收到新都区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1)川0114执576号之一)和《股权拍卖款支付情况》等法律文书,就开投集团获拍公司持有的交通租赁57.5%股权下发拍卖成交裁定,同时书面告知本次股权拍卖款的支付情况。相关债权人已收到法院拨付的债权本息共计342,029,886.30元,该笔债务已清偿完毕。剩余5,331.74万元已支付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一中院”),由(2021)渝01执227号案(即本仲裁所涉案件)申请执行人开投集团作为上述拍卖股权的首冻结股权权利人参与分配。
此次司法划转完成后,公司仅持有交通租赁0.9%的股权,主营业务收入将急剧下滑,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发展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1月,因公司未能履行法定支付义务,重庆一中院裁定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上公开拍卖公司持有的交通租赁 0.9%的股权,起拍价为817.782万元,因无人出价,该次拍卖流拍。流拍后,重庆一中院继续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上发布股权拍卖公告,于2022年2月再次公开拍卖上述股权,起拍价为654.2256万元,因无人出价,该次拍卖再次流拍。二拍流拍后,2022年3月,公司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上述股权已被司法划转至开投集团,并随后收到重庆一中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1)渝01执恢451号之三),就公司持有的交通租赁0.9%股权司法划转至开投集团下发执行裁定。
此外,开投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债权,于2021年12月30日在“重庆产权交易网”(www.cquae.com)公开挂牌对外转让,转让底价为 80,186.90 万元。首次挂牌期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30日起,至2022年1月27日止。截至上述挂牌截止日,本次挂牌尚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根据项目公告,信息披露期(即挂牌期限)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将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因一直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开投集团持有的公司债权先后进行了八次延牌,并在本次第八次延牌截止日前,调整了转让底价(除此之外,其他挂牌条件不变),自2022年3月25日起,继续在“重庆产权交易网”(www.cquae.com)公开挂牌,本次挂牌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2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04号《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临2020-007号《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临2020-009号《涉及仲裁的公告》、临2020-054号《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临2021-058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暨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临2021-068号《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暨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临2021-069号《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暨债权人拟转让公司债权的公告》、临2022-005号《关于涉及仲裁暨原控股子公司0.9%股权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临2022-008号《关于涉及仲裁暨原控股子公司0.9%股权再次被司法拍卖的公告》、临2022-014号《关于涉及仲裁暨原控股子公司0.9%股权再次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临2022-036号《关于涉及仲裁暨原控股子公司0.9%股权被司法划转的公告》、临2022-039号《关于涉及仲裁暨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以及临2022-011号、临2022-013号、临2022-020号、临2022-024号、临2022-032号、临2022-037号、临2022-040号、临2022-041号、临2022-043号《关于涉及仲裁暨债权人拟转让公司债权的进展公告》。
二、进展情况
开投集团持有的公司债权(第一次调整转让底价)首次挂牌期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2年3月25日起,至2022年4月22日止。截至上述挂牌截止日,本次挂牌尚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根据项目公告,信息披露期(即挂牌期限)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将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2022年4月23日,开投集团持有的公司债权(第一次调整转让底价)进行第一次延牌,继续在“重庆产权交易网”(www.cquae.com)公开挂牌,本次挂牌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8日。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自开投集团成功获拍公司持有的交通租赁57.5%的股权后,公司即失去了主营业务核心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将急剧下滑,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持续发展及业绩产生重大不确定性影响;同时直接造成公司形成大额投资损失48,153.23万元,对2021年度的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并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预计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000万元到-54,000万元。公司股票可能自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目前上述债权挂牌事项尚在信息发布期间,后续可能将涉及竞价、缴款、债权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若本次债权被成功摘牌,债权人变更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与债权人积极协商,力争妥善解决上述金额为80,186.90 万元的债权,最大限度的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截至目前,除暂未正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2家矿山子公司外,公司原剩余持有的交通租赁0.9%股权,亦因本次债权涉及的仲裁事项,已被司法划转。经公司以二拍价格为基准初步测算,该次司法划转将造成投资损失约500.81万元(未经审计),并将等额影响公司2022年度利润。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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