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低碳的交通工具
出现在了越来越多的城市里
现在
一批共享电单车
在咱们县投入运营了
无论驾驶的是何种车辆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是基础
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违规带人、不得随意停放……
未满16周岁禁止骑行共享电单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未满16周岁不可骑行电动自行车。
一旦发生事故,根据法律法规,需要骑车人自身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将追究家长的监护责任。
因此
交管部门也呼吁广大家长
请认真扛起监管责任
切勿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
骑行电单车
谨防意外发生
同时
作为交通参与者
我们也应该
遵守以下规定
共同建设安全交通环境
01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或乘坐电动自行车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否则,一旦发生碰撞事故
关键时刻头盔并不能
起到保护作用
02靠右或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节省时间,在机动车道行驶甚至逆行,这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易与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发生正面碰撞事故,且一旦发生事故,由于非机动车的保护性差,电动自行车的驾乘人员更易受到伤害。
在划有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务必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03遵守道路信号灯指示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安全岛或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
电动自行车横过马路应下车推行
驾驶人才能更好观察路况
也不会与行人发生冲突、引发事故
下面的错误做法大家遇到过吗
小编提醒大家
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希望各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规范守法出行
不让危险有可乘之机
审核:黄莉、刘燕芳
编辑:刘佛先
来源: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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