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推进打击整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专项行动纵深开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沙霸”“矿霸”等黑恶犯罪组织及其“保护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即日起,延边州公安局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无证开采、越界盗采、垄断矿产资源和非法采河运沙、开山洗沙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以非法手段强揽矿山、采砂工程、霸占砂石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在市场流通环节以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强买强卖、恶意竞争、欺行霸市,以明显不同于市场价格强行出售矿产及沙石等严重破坏行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四)国家工作人员和村两委干部参与或包庇非法采砂、采矿,充当保护伞的违法犯罪线索;
(五)其他涉嫌非法采砂、采矿等自然资源领域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其他事项
(一)提供线索经查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延边州公安机关案件线索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二)举报时,应尽可能提供线索涉及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犯罪嫌疑人姓名(绰号)、住址、主要特征、主要犯罪事实以及相关证据等;
(三)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安全;
(四)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从重处罚。对包庇、纵容犯罪嫌疑人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0433-
来信来访地址:延边州公安局扫黑办(延吉市天池路2855号),邮政编码:
延边州公安局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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